越南外交部例行记者会:越南始终尊重各国在东海上的航海与航空自由

正如多次明确阐述,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其符合国际法律,越南建议其他国家尊重这一事实。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6月4日下午,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中国与荷兰近期就荷兰海军护卫舰德- 鲁伊特(De Ruyter)号在越南黄沙群岛附近海域活动发表的声明提出的提问时表示:

正如多次明确阐述,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拥有主权,其符合国际法律,越南建议其他国家尊重这一事实。

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缔约国和东海沿岸国,越南始终尊重各国在东海航海与航空自由,并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另一方面,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回答记者关于柬埔寨首相致函泰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启动涉及两国在泰国湾海域争端的强制调解程序的提问时明确指出:

越南对有关各方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宪章》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并为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表示欢迎。

另外,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回答记者关于越方对两名在日本遇难的越南实习生如何采取公民保护措施的提问时表示,收到相关信息后,越南驻大阪总领事馆已立即联系当地职能部门、派遣公司及接收工会,以核实信息并了解相关情节。根据日本警方的初步调查,两名越南公民在滋贺县草津市一处管道铺设工地的工作过程中被发现失去意识,两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急救,但被确认已死亡。

“越南驻大阪总领事馆正在与当地职能部门协调,以核实事故的原因,同时采取公民保护措施,与两名遇难者的家属联系,开展慰问活动,并就善后工作做出指导。借此机会,我们谨向两名遇难者的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哀悼”,范秋姮女士说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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