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外资流向越南的转折点

越共中央政治局近日颁布关于发展外商直接投资经济的第10-NQ/TW号决议,标志着越南在外资管理理念和引导方向上迈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步。多位专家认为,这不仅是立法、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的系统性改革,更将从根本上改变过去部分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保护主义和狭隘利益导向。

外资企业目前在加工制造业和机电等多个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外资企业目前在加工制造业和机电等多个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灵活设计财政扶持工具

在评价第10-NQ/TW号决议时,越南经济科学协会副主席黄文强表示,从以投入优惠为主逐步转向与履约成果挂钩的扶持机制是经济管理思维的一项重要进步。在全球最低税制度削弱传统税收优惠效果的背景下,建立事后财政扶持工具有助于保持对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

黄文强先生认为,国家应根据研发和技术应用的实际成本提供直接财政支持。这一机制有助于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于在越南创造附加值、技术含量、创新成果和技术转让的项目,同时也应注重人力资源开发以及国内供应链的衔接和培育。

对于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符合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的项目,国家可通过贴息机制或允许绿色资产、数字资产加速折旧等方式给予支持。然而,各项优惠政策必须配套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机制,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黄文强先生表示,外资企业目前在加工制造业和机电等多个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贡献了全国约70%的出口总额。为提升经济内生能力,他建议国家建立“订单”机制,由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承担战略任务,同时支持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以服务国家长期发展目标。

吸引全球科技集团在越南设立总部

第10-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间接投资资金流规模仍然较小,与市场潜力尚不匹配。各类投资基金、全球金融机构以及外国投资者通过出资、并购等方式参与越南企业发展的活动仍较为有限。”

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财政与科学管理处副处长范士安表示,现行关于市场准入和交易的一些规定仍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成本。此外,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撤资机制以及金融风险防范工具尚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

范士安先生认为,越南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和企业治理标准,通过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以及支持私营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扩大资本市场优质资产供给。

为吸引全球科技集团在越南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越南需要创新优惠机制,将扶持政策与运营绩效挂钩;建立外资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合作的明确法律框架;同时在创新中心和高科技园区打造协同创新生态系统。

范士安先生表示,当各项扶持机制更加透明、稳定且具有可预见性时,越南投资环境将对有长期发展战略的跨国集团形成更强吸引力。(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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