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的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阮春福,各部门机构和全国63省、市领导代表。
会上,各部门机构和全国各地报告员和宣传员听取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基本内容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的相关规定,有关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和环境等领域的重要革新内容的介绍和讲解。
政府副总理阮春福在会上强调,开展落实《宪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党、国会各项决议和指示的基础上,政府总理签发了有关开展落实《宪法》的第251/QÐ-TTg号决定,其中包括两大核心任务:介绍、普及《宪法》的内容和意义;对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核查,以便进行取消、修改、补充或颁布,使之符合《宪法》。因此,正确理解并对《宪法》内容、精神和意义达成共识是对提高执法意识、发挥《宪法》价值等活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并为促进国家全面革新事业注入动力。
政府副总理要求各部门、地方领导及时指导并为报告员和宣传员落实好宣传、普及《宪法》的任务创造便利条件,致力于抓紧将《宪法》内容融入社会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