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向海洋方向发展以适应气候变化”计划于2011年3月底开展,这是越南政府与荷兰政府于2010年10月份签署有关适应气候变化及水源管理的战略伙伴关系协议的结果。开展两年后,该计划出炉了数据库、到2100年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到2100年胡志明市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展开行动计划等产品。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友信表示,本计划的产品将为胡志明市带来长久性利益,同时,所取得的结果为两市后续合作奠定基础。具体,双方继续展开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制定和开展“2015年至2025年胡志明市水资源综合管理”提案、加强符合每一个阶段的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尤其是有关防洪与排水领域的基础设施发展、胡志明市江河系统管理、培训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等。
鹿特丹市副市长亚历山德拉. 胡菲琳女士对两市合作计划所取得的成功结果给予高度评价。她表示,鹿特丹市与胡志明市合作关系富有意义,尤其是有关适应气候变化领域。两市的合作计划取得优质目标,其中包括各部门、各基层单位间的成功合作,这有利于改善开展后续战略与计划的人力资源。
为了开展2013-2015年的活动,胡志明市与鹿特丹市同意集中于开展适应气候变化战略(CAS)的合作,尤其是将CAS的原则与规划工作、各手续、提高公务员有关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及能力等]相结合。具体,将CAS的原则移交给胡志明市所有郡县、加强对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