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社举行本报社创刊73周年纪念典礼

3月11日上午,《人民报》社隆重举行创刊73周年(1951.3.11~2024.3.11)纪念典礼。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在纪念典礼上发表讲话。(登科 摄)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在纪念典礼上发表讲话。(登科 摄)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人民报》社副总编辑桂廷原,《人民报》社副总编辑潘文雄等代表一同出席。

《人民报》于1951年3月11日在越北战区正式创刊。从此以来,历经73年,《人民报》不断强大,一直与民族辉煌革命历史和我党的光荣战斗历史息息相关。

值《人民报》创刊73周年之际,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在仪式上致辞时向本报干部、工作人员致以最美好祝福。

黎国明同志突出强调,3月11日对《人民报》社新闻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让大家都回顾历史,回顾对《人民报》社的发展征程作出巨大贡献的老新闻工作者、干部、工作人员。

黎国明同志认为2024年将是《人民报》活跃发展的一年,并表示,未来时间,《人民报》将开展一系列新闻项目,如设立有关奠边府大捷70周年专栏、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专栏、国家驰名商标专栏等等。同时,《人民报》也为年底的宣传活动,如首都解放日(10月10日)、越南人民军队建军日(12月22日)做出准备。

在纪念典礼上,黎国明总编辑向《人民报》社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授予“致力于《人民报》事业纪念章”。

《人民报》创刊73周年纪念典礼场景。

《人民报》创刊73周年纪念典礼场景。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颁发奖状。
越共中央委员、《人民报》社总编辑、中央宣教部副部长、越南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黎国明颁发奖状。
黎国明总编辑向《人民报》社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授予“致力于《人民报》事业纪念章”。

黎国明总编辑向《人民报》社的干部和工作人员授予“致力于《人民报》事业纪念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