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指示全力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1月8日签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节和各庙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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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各政府部门和机构领导、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通知中指出: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复杂难料,未稳定,新冠病毒各变种连续出现。尽管新冠疫苗接种率高,但疫苗接种后免疫力将逐渐减少;冬春之交和加上部分国家疫情防控措施放宽引起今后,特别是2023年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将会增加。

为了主动开展春节期间、贸易往来、旅游等活动和各种庙会举行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既确保科学、安全和高效的疫情防控工作,又继续促进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充分利用贸易往来和吸引游客等的机会,政府总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要求:

各部门、地方和行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于2022年12月18日颁布关于举行2023癸卯年春节的第19号指示;政府总理于2022年12月23日颁布关于加强采取确保快乐、祥和、安全和节约地过2023年春节的措施的第22号指示;;继续有效展开政府关于颁布新冠疫情防控计划的第38号决议。

卫生部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内和国际疫情情况,同各部门、行业和地方保持密切配合,指导、检查和监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主动、随时和及时应对疫情的新演变;同国内外专家和组织配合,密切观察和更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确保及时、符合和高效。

卫生部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配合指导开展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冬春季节常发生的传染病;进一步促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同卫生部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配合,指导和引导各旅游服务经营单位开展确保游客和居民安全的措施,加大对春节期间和各庙会举办工作的检查和监察六点,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贸部、外交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任务和权限同各地方配合,做好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秩序、春节和年初庙会期间货物流通等措施,让人民群众过上快乐、安全的春节;继续确保政府、政府总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贸易和旅游领域的目标和要求。

通信传媒部、卫生部、越南国家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通讯社、各家媒体,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加强宣传工作,提醒人民群众继续实施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规定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密切观察疫情情况并组织开展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各口岸各居民小区疫情防控检查 工作等。此外,需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病人收治工作、医疗药物和医疗设备充足等,在各口岸和社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等。(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