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表示,越南乃至世界上的腐败资产追回都无法彻底地进行。为了追回资产,职能部门必须证明资产来自腐败,这并不简单。因此,须提高调查工作质量,及时冻结资产。世界上有的国家已实施对腐败嫌疑人“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资产直接追回机制。这样做可以提高追回率。
越南司法部部长黎成龙在会上表示,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中的资产追回工作是司法部门,尤其是民事判决执行中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未来一段时间,司法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并更好地执行中央秘书处2021年6月2日印发的有关加强党对刑事案件涉案财产追回工作的领导作用。同时,司法部建议民选机构、国会、国会代表、国会代表团等加强监督力度,限制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中资产的外流和隐藏。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从2018年至2022年,各级法院审判和处理12244起经济案件和腐败案件,被告人25144名。其中,2022年,法院共受理3405起,被告人7653人;审判2926起,被告人6421名。各经济和腐败案件涉案人员主要被指“民间交易放高利贷罪”、“生产和经营违禁品罪”、“侵占财产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
在审判过程中,各级法院严惩了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大笔财产的主谋、头目,同时,以没收犯罪所得资产为重点,努力确保被侵吞的国有资产得到追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