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国会通过《电信法》(修正案)

在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期间,11月24日上午,越南国会以473票中的468票赞成,以占94.74%的赞成率通过了《电信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以473票中的468票赞成,以占94.74%的赞成率通过了《电信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以473票中的468票赞成,以占94.74%的赞成率通过了《电信法》(修正案)。

此前,国会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法律项目说明和吸收报告中表示,有意见认为应将电信号码进行分类以正确评估其价值,尽量减少拍卖竞拍成功后悔拍的情况,并责令通信传媒部起草详细规定。

该意见还就如何避免电信号码资源竞拍成功后悔拍情况的处置方案进行提问。

对于此问题,国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对电信号码资源进行分类不具有可行性,因为它取决于地域观念等多种因素。

国会常务委员会还表示,确定手机靓号起拍价、选择网上拍卖形式、按照起拍价和竞价阶梯进行拍卖等均符合《资产拍卖法》规定。

这将为许多人参与创造机会,为根据市场机制确定拍卖认购价值创造条件。

黎光辉表示,竞买人悔拍情况是当前资产(如土地、汽车车牌等)拍卖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016年《资产拍卖法》规定,竞拍人有责任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竞拍悔拍则应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该法律草案第50条第10款责成政府对电信号码使用权、越南国家域名“.vn”的拍卖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遵守《资产拍卖法》规定。

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研究采纳主管部门关于审查《资产拍卖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的意见,以对《资产拍卖法》中竞拍成功后悔拍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黎光辉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保留《资产拍卖法》草案中关于拍卖电信号码资源的规定。

《电信法》共10章73条,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完)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