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和省力争今年内完成宁顺核电厂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8月4日,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第395/TB-VPCP号通知,传达政府副总理裴青山在宁顺核电厂项目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会议上的结论意见。

规划建设宁顺核电厂项目的地方。
规划建设宁顺核电厂项目的地方。

8月4日,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第395/TB-VPCP号通知,传达政府副总理裴青山在宁顺核电厂项目移民安置和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会议上的结论意见。

通知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绿色、清洁电源的发展,以确保经济社会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其中包括重点发展宁顺核电厂项目。推动核电发展不仅有助于增加电力供给,而且符合绿色、清洁能源转型的要求,助力实现到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的目标。

越共中央政治局已批准重启宁顺核电项目,国会也颁布了第189/2025/QH15号决议,明确该项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

为确保按政府总理要求推进项目进度,裴青山副总理要求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以及有关部委、机关调动一切资源,依职责主动解决各种困难和障碍,积极推进各项任务,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完成工作,确保取得最佳成效。

核电厂建设指导委员会需积极配合中央宣教与民运部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宣传计划,强化协作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以争取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支持。

裴青山副总理要求工贸部主动协调相关部委、机关,与越南电力集团、越南国家工业与能源集团一道,加快与外国合作伙伴就宁顺核电项目政府间合作协议的谈判,力争在2025年8月前完成宁顺1号核电厂的谈判,最迟在2026年5月前完成宁顺2号核电厂的谈判。

工贸部牵头,并与司法部、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协调,对第189/2025/QH15号决议中涉及的名称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符合关于国家机关组织架构调整的第190/2025/QH15号决议。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总理报告,提交有权机关审议决定。

科学技术部与相关部门配合,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新安全指南以及国际惯例,就居民区与核电项目的安全距离规定达成统一规范。

财政部牵头,与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对用于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工作的总资金进行全面审查,并于2025年8月10日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政府副总理要求庆和省人民委员会集中力量推进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确保按政府总理指示在副总理要求庆和省人民委员会集中力量推进拆迁补偿和安置工2025年内完成征地拆迁并移交给项目业主;同时加强检查监督,防止腐败、消极和浪费现象发生。

越南电力集团与越南国家能源与工业集团须加快完成核电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预研究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以便调整投资主张。其中,宁顺核电1号项目力争于2025年9月内完成;宁顺核电2号项目力争最迟于2026年6月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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