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产总局准许使用8种渔船监控设备。其均符合越南政府第 26/2019/ND-CP号法规的规定,即:每2小时通过短信自动更新渔船航海坐标;具有船舶超过合法海域警告功能;渔船位置坐标误差不大于500米,置信度为99%;设备具有独立的标识符等。
截至2021年8月,在水产总局巡航监控系统上并网的渔船数量为26915艘(达87.45%)。其中,在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农业项目管委会与法国Collecte Localization Satellites公司(CLS)的合作项目“Movimar”框架下安装巡航监控设备的有28个沿海省市的3000艘船舶。
通过巡航监控系统,管理机构直接实时监控海上渔船的活动,及时发现IUU行为,并在需要时为渔民提供救助。
据CLS越南负责人梁杜女士,Movimar 项目在《渔业法》生效后仅2年就开始实施,为在越南的巡航监控设备、巡航监控系统这些概念奠定了基础。项目开展后,越南职能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而能够制定合乎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完整的渔业管理信息系统,为提高渔业监测、管理和扶持活动质效做出积极贡献。
Movimar系统完全满足欧洲委员会建议的巡航监控设备的功能要求,助力越南实现了渔船监控设备全覆盖目标,最大限度制止IUU捕捞现象发生,致力于彻底解除欧洲委员会对越南渔业的“黄牌警告“。
根据越南《渔业法》,在海上作业时不能确保巡航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长度24米以上的渔船,将被罚款3亿至5亿越盾,长度15~24米的渔船被罚款2000-3000万越盾。在没有设备供应商和技术人员监督下擅自拆除渔船上的巡航监控设备的行为,将被罚款300至 500 万越盾。
自部署安装渔船监控设备以来,渔民在作业中违法情况有所改善。 2022年初以来,部分省份未发生在外国海域非法捕捞被抓获处理的情况。
在2021年7月与沿海28个省市举行的线上会议上,国家IUU指导委员会设定了到2022年停止IUU捕捞现象的目标,以解除欧洲委员会的“黄牌警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