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根据备忘录,越南工贸部与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市场监管交流合作机制。双方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就知识产权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合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中越经贸关系发展。
双方每年或定期根据程序、各自国家现行法律和双方战略重点讨论并决定合作形式。
双方将重点就市场管理领域的专业经验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信息共享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