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反对征收越南虾的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

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于2013年8月14日作出通报,反对对越南输美冰冻虾反补贴诉讼案件的结果。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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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美国商务部8月12日就对越南冰冻温水虾反补贴诉讼案件作出终裁。

据此,美国商务部已决定对越南企业征收反补贴税。其中,分别对明贵水产品有限公司,芽庄水产品公司征收7.88%和1.15%的反补贴税,对其他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一律为4.52%。

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认为美国商务部所作出征收反补贴税的终裁是对越南企业不公平的强压,这对越南60万个养虾农民、加工厂、出口商的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美国消费者通过对进口虾多付出也受到直接影响。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从公正角度出发予以审查,并作出准确、合理的决定,旨在结束此毫无理据的诉讼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