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投资资金拨付工作的5大措施包括认真落实政府和政府总理的指示精神;投资方、项目管理委员会,特别是承包商敦促实施项目,因拥有数量才能开展资金拨付工作;各部门和地方加大对投资方、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承包商的领导、指导和调控工作;各部门和地方需提前准备各行政手续,确保拥有工作数量立即开展资金拨付工作,避免积压于12月底或2023年1月底; 做好各项提前准备工作,确保进入2023年就能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据统计总局的统计数据,2022年10月,在政府和政府总理的大力指导下各部门和地方集中开展和实施投资资金拨付工作。10月份,国家预算资金到位额近10万亿越盾,同比增长37.1%;地方资金到位额达到4.36万亿越盾,增长了21.6%。
今年前10月,从国家预算拨付的投资资金到位额达到387.7万亿越盾,达年度计划的67.1%,同比增长20.1% (2021资金到位率达年度计划的64.3%,同比下降了7%)。
此外,陈国方还建议各中央部门和机关认真落实关于公共投资方面的法律;加快和提高各项目投资准备工作质量;加大检查、审计、监督、后检和严格处理违法行为等工作。
此外,还需推进行政手续改革,在投资项目审定等投资手续处理中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