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指示加快推进国家重点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进度

12月29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正向交通运输部部长,河内市、胡志明市、芹苴市、兴安省等38个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下发第1250/CĐ-TTg号通知,指示加快推进各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进度。
附图。
附图。

通知中明确指出,越共十三大决议中明确以“构建配套化、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体系”为战略突破口,其中优先推进国家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十年战略(2021-2030年)中提出到2030年全国建成约5000公里高速公路的目标。国会和政府已优先调动资源投入全国高速公路系统发展。

为了落实国会和政府关于建设高速公路项目的决议,越南政府总理、交通运输部门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正已定期召开月度会议,指导抓牢抓实项目建设,及时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题。总体来看,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得到交通运输部和各地方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进度明显改善。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高效高质如期完成,范明正总理要求交通运输部部长和高速公路途径的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各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收土地的人有一个比原有用地更好的或等于旧地的新住所,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便利。

各地方、投资商、建筑安装承包商按照国会和政府的决议做好建筑材料管理和开采工作,不让任何违规行为影响到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进度。

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标段,以指定方式任命承包商。具体而言,要求投资业主依法任命承包商;反腐败、反消极现象、打击利益集团、防止资金流失或浪费; 选定的承包商必须具备足够能力和经验,确保项目高质高效推进等。各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工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交通运输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对上述要求和交通运输部门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上各指导意见落实以及高速公路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