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加密资产从事非法活动
根据越南区块链与数字资产协会援引美国Chainalysis公司的数据,2025年越南加密资产资金流动规模已突破2,20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5%。然而,由于绝大多数加密资产交易通过境外平台进行,这一现象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打击高科技犯罪工作构成了严峻挑战。
公安部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范局(A05局)第四处副处长阮成钟上校指出,加密资产当前已被滥用于非法集资及其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潜藏多重风险,具体包括: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导致税收流失、干扰国家银行及政府宏观调控。他进一步表示,尽管越南迄今尚未查获利用加密货币进行大规模恐怖主义融资的案件,但相关风险现实存在且呈上升趋势。
阮成钟上校强调:“加密资产凭借其匿名性与跨境流动性,已被网络犯罪分子彻底利用,形成隐蔽的‘地下市场’,成为各类非法活动的重要支付渠道。”
A05局统计数据显示,自2019年12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全国共侦破近2万起网络诈骗案件,涉及1.7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造成经济损失逾12万亿越南盾。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赃款通过国际交易所(如币安、HTX、OKX等)或点对点交易转换为加密资产,日交易额高达数万亿越南盾。
阮成钟上校指出,未经许可的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可能大量收集并存储用户信息,却未遵守《网络安全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等规定。因此,他强调,依据第05号决议,在持牌境内交易所进行加密资产交易,不仅有助于监管部门提升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效能,还能在发生纠纷时保障客户权益。
严格执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规定
国家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阮氏明诗表示,自2023年6月起,越南已被纳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灰名单”。为应对这一情况,越南正积极推进FATF相关建议的落实,加速构建覆盖虚拟资产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法律监管体系,并通过提升监管认知水平、强化监督能力建设、组织专项培训与宣传等多项举措,严格要求服务提供商切实履行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义务,同时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阮氏明诗副局长在阐释《2018—2022年国家洗钱风险评估报告》时指出,该报告针对虚拟资产领域四大核心板块——虚拟资产钱包及托管服务商、虚拟资产投资基金、稳定币资产,以及证券型、功能型与平台型代币——开展了全面的洗钱风险穿透评估。
《数字技术产业法》及政府第05号决议对加密资产服务机构提出了严格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要求。除履行金融机构一般义务外,这些机构还需执行特殊规定,包括建立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对1,000美元以上交易实施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少于10年,以及报告可疑交易。
第05号决议明确了加密资产发行条件,要求发行企业须为越南法人且以实际资产为支撑;同时对加密资产服务机构设立严格准入标准:注册资本不低于1万亿越南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为49%,技术基础设施须达到5级安全标准中的第4级。除提供交易与托管服务外,企业还需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客户资产隔离,并建立纠纷解决与赔偿机制。
专家认为,此次试点机制既为创新开辟路径,也起到筛选作用,淘汰潜在高风险模式。由此,市场有望实现透明运作,增强境内外投资者信心,推动越南加密资产监管标准与国际接轨。(完)